天府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公交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存在未设置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服务标志和候乘专区或专座,无障碍通道设置不符合规定以及部分公园适老化座椅不足等问题,给老年人出行带来不便,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2021年4月,天府新区检察院立案办理,并与监管部门进行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共同开展无障碍建设专项监督行动,推动监管部门对公交车站、公园等场所适老化设施改造升级。
天府新区检察院针对公交站台、公园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与老年人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的督促、协同作用,通过圆桌会议与监管部门共商良策,共同推动公共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助力公园城市建设。2021年5月,该案成功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