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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某商品混凝土公司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

发布时间: 2022-01-20 10:52:19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529

20218月,天府新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监管部门在办理某公司非法占地一案中存在逾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导致某公司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长时间未拆除整改,遂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同年9月,天府新区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某监管部门予以采纳并督促某公司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亩。

天府新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对监管部门作出非法占地行政处罚后逾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及时履行后续监管职能。在有效促进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同时,助力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问题源头治理,牢牢守住基本农田红线,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