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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加大文化遗产公益司法治理力度 助推建设文化强省

发布时间: 2022-04-15 10:11:22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76

  正义网西宁4月14日电(记者李维王丽坤 )青海省检察机关聚焦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公益司法保护力度,持续深化文物保护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合力保障文化强省建设。2020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5件,督促保护、修缮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32处。

  督促修复文物损害突出问题

  2021年1月,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乐都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乐都段烽火台存在部分烽火台损毁严重、未设置保护标志等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立即申请专项资金为明长城乐都段各段竖立了保护标志碑和界桩界碑,组织人员对明长城乐都段损毁情况进行摸排,对损毁段落及时进行了修缮,与各乡镇签订文物保护协议,合力加强明长城乐都段的保护,有效保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年5月,果洛州班玛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班玛县红军沟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存在红军墓碑大理石板开裂、墓前台阶大理石破碎等情形,破坏了红色教育基地庄严、肃穆的环境。该院及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修复了红军沟墓碑裂缝和墓前破碎大理石,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多部门联动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2021年6月,黄南州尖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囊拉千户院外侧墙壁被涂鸦,院内部分房间原有图案因年久失修已斑驳模糊。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部门立即对千户院破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可能存在的隐患逐项筛查,并从县文化部门抽调专人负责院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千户院安全保存、管护到位。今年2月,海东市化隆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查甫乡夏琼寺、甘都镇阿河滩清真寺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消防制度不完善、未配置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未按期检测无法正常使用等消防安全隐患。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召开听证会,会后该部门针对各文物单位存在的问题分别开展整改工作,对夏琼寺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消防大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在阿河滩清真寺设立安全指示牌、保护标志碑,对乙什扎寺内过期、失压的灭火器进行了更换并申报了防雷工程计划。

  专项活动助推文物保护

  2021年1月,海西州乌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庄西城遗址存在保护不当的情形,临时文物保护标识字迹毁损,城墙外围有火烧、铁丝穿墙痕迹,建筑材料及垃圾靠城墙堆放,周边建材市场彩钢房与城墙距离不足1米。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对损毁、字迹模糊的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进行重建修复,相关文物修缮方案已提交县政府。同年5月,海西州都兰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下柴开遗址区域内存有经幡悬挂、枸杞晒棚及人行道路与遗址未按规定分隔等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火、防盗、防破坏措施,重点抓好“四级”保护网络的完善。该部门收到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协调拆除了遗址区域内的经幡及枸杞晒棚,对该遗址的建设控制地带外围铺设网围栏,第三方正准备进场施工。同年7月,海东市乐都区检察院在开展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徐甲元家水磨坊、许常年家水磨坊、薛青村水磨坊存在保护不到位的问题。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该部门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看,指导水磨坊所有者加强对文物的日常维护,并向省文物局争取资金用于对水磨坊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