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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察对口援助 服务保障受援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9-09 10:05:02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370

  编者按 全国支援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族群众聚居州县发展,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是党中央着眼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在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下,检察机关坚持全国一盘棋的细化措施,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统筹推进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对口援助,有效促进了受援地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自身发展水平的提升,为受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9月6日,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北京、吉林等8省(市)检察机关在大会上交流了对口援助经验,特刊发如下,敬请关注。

  精准对接受援需求 优化业务援助供给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把对口援助工作置于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新发展阶段首都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要求,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标党中央关于对口援助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检贯彻落实要求,以受援检察机关业务发展需求侧为牵引,深化业务援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首善标准提升业务援助工作精准性实效性。

  一、精准把握支撑点,在业务人才选派上集中发力。聚焦受援单位检察能力和业务建设短板弱项,强化因需施援、因事制宜,3年来择优选派32名业务专家和骨干人才赴西藏、新疆、青海指导和直接参与办案,将首都检察人才资源优势转化为业务援助的能力优势。“全国十佳公诉人”游小琴援藏,针对拉萨市校园安全和学生心理健康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的《专题报告》受到市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全市检察业务标兵”陈涛参与办理西藏全区检察机关反贪职能转隶后首例自侦案件等,发挥骨干示范带动作用;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宋东荣同志作为北京市第9批援藏干部,立足岗位职责,积极推进拉萨市“雪亮工程”、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和扶贫工作,获评“援藏优秀公务员”“北京市扶贫协作先进个人”。

  二、精准把握薄弱点,在业务培训指导上靶向施策。强化“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理念,先后接受5批15名业务骨干来京受训,针对受援单位业务发展需求强化个性代培代训,统筹安排参与疑难案件办理、案件管理等工作,以点带面助力受援单位增强内生发展动力。青海省杂多县检察院缺乏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改造专业力量,我们专门安排该院受训干部到全国首批试点单位朝阳区检察院交流培训;邀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10余名检察人员来京参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培训;为受援单位参加全国检察业务竞赛的选手提供代培代训;3次组织首都检察业务专家到受援单位开展巡讲支教,受到普遍欢迎。

  三、精准把握增长点,在“智慧”业务援助上探索创新。依托北京检察科技资源优势,积极构建“智慧检察”援助模式。适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突破“只能人来人往”的方式局限,开设检察业务教育培训“云课堂”,及时向受援单位传授“京检云课堂”课程77期,提供“订单式”同堂视频培训,共享培训盛宴;推进科技资源“云分享”,共享首都检察网法律法规、中国知网等数据库资源;选派检察技术专家参与受援单位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数字化档案等科技项目建设和部署应用培训;提供专项援助资金,优先保障拉萨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玉树藏族自治州检察院信息化硬件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助力受援单位提升“科技赋能检察”发展水平。

  强化党组责任 引领提升援助质效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吉林省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最高检部署要求,在对口支援新疆阿勒泰、西藏日喀则检察机关工作中,强化党组责任,树牢系统观念,突出加强人才、资金、培训援助,全面提升对口支援工作成效。

  一、强化党组统筹,夯实重大政治责任。省检察院党组把援助工作作为全省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心制定援助规划和实施意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专题会议,每年至少派出3名院领导赴受援单位调研走访、慰问干部,共商援助工作发展对策。认真履行吉林省援藏援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主动把检察援助融入全省援藏援疆工作大局,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支持,协调援助项目资金统一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吉林是经济欠发达省,但我们千方百计、多方协调,努力提供援助资金,帮助日喀则、阿勒泰两地检察机关解决了“两房”维修、办案装备升级等资金难题,在日喀则地区各受援院筹划实施建设生态氧吧、健身活动室等“暖心工程”,有效改善受援地区干警办公办案条件。

  二、加强干部管理,为援助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落实最高检干部人才援藏援疆“双百计划”,定期征求受援单位人才需求,按照“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标准,重点从员额检察官中选派援助干部,提高检察业务骨干比重。截至目前,已选派11批120名干部赴西藏、新疆,其中业务干部占比85%以上,有力促进受援单位业务发展。坚持出发前对援助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成立援助工作临时党支部,加强援助干部管理,严肃各项纪律要求,激励援助干部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坚持省内统筹、动态使用检察官员额指标,专门为援派单位增配一定比例的员额指标,援助干部在干部调整、遴选入额中优先考虑。制定出台文件,协调落实援助干部工作、生活补贴等相关待遇保障,有效激发援助干部工作热情。援助干部帮助受援单位办理的督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公益诉讼案等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三、丰富援助平台,实现互动互助互学。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互动交流,深度发挥吉林和受援地区资源优势,推动“请进来”“走出去”,实现人来人往、感情交流交融。先后邀请西藏日喀则、新疆阿勒泰检察干警来吉林参加新时代、新党建、新理念、新作为“四新”党建大讲堂,讲述西藏、新疆检察故事,用“老西藏精神”“胡杨精神”激励鼓舞检察人员,引领吉林检察人坚守初心使命、奋发担当作为。同时,发挥吉林检察机关业务优势,主动“送教上门”,三年来共选派院领导和业务专家3批12人次赴西藏、新疆巡讲支教,选派10余名检察官在西藏、新疆举办检察业务培训班,累计为受援单位培训110名业务骨干。多年来持续接收受援地区干警来吉林参加法考培训,累计培训10个批次216人,通过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成为吉林援助工作的靓丽品牌。

  突出“人”的核心作用 高质量推进人才援助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检察机关承担着西藏、新疆等地41个检察院的对口援助和帮扶任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部署安排,特别是深刻领会张军检察长多次指出的“基层检察院建设最突出的问题是‘人’”的论断,充分挖掘业务人才优势,抓实检察对口援助工作。

  一、深化需求对接,找准援助“发力点”。坚持市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每年带队赴对口支援单位调研走访,在实地交流对接中,找准人才援助工作需求点发力点。先后制定人才对口帮扶实施办法、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协议、专题教育培训援助计划等文件,建立健全人才业务援助机制,尽己所能帮助受援检察机关。针对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检察院建设培训教学楼存在资金缺口的难题,上海市检察院领导先后4次带队赴上海市合作交流办、财政局沟通协商,争取项目资金。聚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着力打造人才、管理、技术“三个高地”,主动安排业务专家赴疆进行办案指导授课,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实地指导信息化建设,专门为其建立由10名专家组成的人才专家库,发挥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二、盘活力量资源,形成援助“一盘棋”。新发展阶段,各受援地区人才“瓶颈”日益突出,人才智力援助任务大大增加,市检察院党组坚持盘活各类人才资源,建立科学规范的援助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机制,统筹协调各院选派对象及人数,形成援助干部人才储备库,为选优选强援助干部留足提前量。3年来,先后选派31名优秀业务骨干赴受援检察机关指导帮助工作,努力把上海好的工作理念、办案经验融入当地检察工作。援派前,专门进行培训,增强干部政治意识,熟悉民族政策和受援地区风俗习惯。工作期间,援助干部充分发挥业务专长,指导帮助受援检察机关补齐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多项业务“短板”,得到受援单位充分肯定。

  三、激发内生动力,打好援助“组合拳”。为留下一支“不走的援助队伍”,我们坚持“输血”“造血”并重,通过巡讲支教、专家咨询授课等形式,传授办案经验,培训业务骨干,增强受援检察机关内生发展动力。2018年以来,先后选拔12名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条线的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赴对口院授课,为受援单位提供优质业务援助。立足人才培养,共接收68名受援检察机关干部来沪锻炼,在强化实战、岗位提升的同时,积极提供完善保障。建立与受援单位教育培训共享机制,先后安排38名受援检察机关干警到上海参加公诉出庭能力提升和未检业务竞赛集训等培训。2020年,安排云南省检察机关31名青年干部和少数民族检察官,全程参加在上海举行的长三角金融检察高级专题研修班,之后又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跟班学习,大家普遍反映内容高端、实战性强,开阔了视野,提升了专业能力,收获满满。

  创新优化援助模式 推动援助“求极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部署要求,创新优化援助模式和工作机制,先后两次专门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共选派挂职干部72人次,实施援助项目61个,为受援单位代培代训560多人次,较好地提升了援助工作效果。

  一、以“专家组团”指导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针对受援单位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和新型犯罪案件时人员力量不足、能力跟不上的实际,省检察院在全省业务条线选调类案办案能手组成专家组前往指导办案,及时提供针对性指导和帮助。三年来,先后十多次应邀派出专家组,指导办理了西藏自治区首例重大非法集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蓝湿牛皮走私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拉萨市首例非法集资案,涉案金额较大,投资人多为藏族群众。江苏专家组发挥业务优势,在案件定性、相关人员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集体“会诊”,为拉萨市公检法办案人员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多个市、县检察院分管领导带队,应邀前往受援单位“面对面”指导,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顺利办理。

  二、以“送教上门”代培代训业务骨干。考虑到受援单位干警来江苏学习培训的种种不便,我们探索开展了自带师资、经费到受援单位“家门口”举办培训班的智力援助模式。目前已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举办了三期业务培训,共选派授课师资24人次,参训干警380余人次。为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我们坚持因需施教、定制课程。在海南藏族自治州举办的培训班,双方经过两轮调研论证,最终确定培训内容为“综合工作通用技能”“应知应会法律技能”等11门课程,紧贴受援单位实际需要。坚持贴近实战,突出效果。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举办的培训班,专门增加答疑互动、分组实训环节,创造性地将学员分为若干小组两两对抗,并分阶段进行角色互换,现场气氛热烈,带入性强,让学员在生动的授课中收获满满。

  三、以“成果移植”提升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江苏信息科技人才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根据受援单位需求,从“实际、实用、务实”角度出发,把近年来网信建设的成熟成果免费提供给受援单位使用。三年来,共援建信息科技项目23个。派出专业团队,将江苏省检察院开发应用的移动办公系统“苏检掌上通”移植到拉萨市检察机关。无锡市检察院将该院检委会议事系统和检察管理配套软件移植到阿合奇县检察院,并派出骨干团队,全程指导该院首次完成检委会会议系统填录工作,还提供了检委会会议纪要、诉前检察建议等10余种常用工作文书、法律文书模板,该院称赞江苏援助人员“能力强,帮扶措施实,解决问题效果好”。

  牢牢把握需求导向 硬化实化援助措施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关于对口援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援其所需、实化措施、精准发力,推动受援地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精准把握人才需求,推进“输血”与“造血”并重。针对受援单位“四大检察”人才短缺、教育资源稀缺以及制度建设短板问题,提高“输血”精准性和“造血”有效性。以人才援派提升业务质效。先后选派74名援助干部,其中业务骨干占比65.5%,有效助推受援地区检察业务工作均衡发展。省检察院援助干部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一师分院指导办理的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均系兵团检察首例。绍兴援派阿克苏检察机关干部办理民事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7件,推动该项业务破“零”。以教育援助培养业务人才。3年来,接收受援单位132名干警来浙学习锻炼,安排受援地区业务骨干参加浙江“十大业务”竞赛赛前集训和观摩,安排10批次47名受援地区干警参加“四大检察”等专题培训。组织三级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赴新疆、西藏开展巡回授课,有效提升业务素能。以制度援建助力业务规范。援助干部注重向受援地区传授浙江检察先进理念、制度经验,协助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检察院制定《认罪认罚适用规范》等制度,助力当地办案规范化。

  二、精准把握科技需求,坚持“硬件”与“软件”并举。针对受援地区检察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相对滞后的实际,发挥浙江检察技术优势,加强硬件设备与软件设计的援助,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省检察院先后赠送6台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选派6名业务骨干前往受援单位开展公益诉讼快检技术培训。支援阿克苏检察机关建设的“E检阿克苏”一站式掌上检察服务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疫情期间,援助干部推动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检察院利用“E检阿克苏”、钉钉等软件开展远程提审、认罪认罚具结等工作,确保了办案质效。宁波市检察院连续两年选派技术骨干帮助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开展智慧检察建设。绍兴市检察院向西藏、青海等地检察机关赠送自行研发的民事虚假诉讼线索分析等业务软件并提供操作培训,受到极大欢迎。

  三、精准把握保障需求,推动“项目”与“资金”并联。着眼夯实受援单位发展基础,加大资金帮扶力度,抓实重点资金项目落实。一方面,省检察院通过府检联席会议、加强与分管省领导及相关厅局沟通协调等方式,争取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全省各级检察院统筹节约本院经费开支,努力落实援助资金。宁波市检察院向新疆阿克苏等地区检察院提供数字检察项目资金,有效加强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省检察院每年推出菜单式培训服务,由受援单位自主选择所需培训课程,成为提升受援地区干警业务能力的重要平台和工作品牌。

  用足用活智力援助 助推队伍素能提升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最高检援助工作部署,全力抓实业务协作、人才交流、教育培训等智力援助,拨付援建资金,援建重点项目7个,互访调研100余人次,精准助推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三地检察机关提升队伍素能和工作品质。

  一、选派业务骨干“点穴式”业务协作。坚持“需什么援什么”,选派业务骨干集中一段时间直接指导或参与重大、疑难、敏感案件办理。一是新增职能全面援。立足新增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展,2018年,选派4名业务骨干到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检察院,指导、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位居西藏自治区第一,受到自治区检察院高度肯定。二是重大专案及时援。针对兵团办案需求,2019年5月,在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的情况下,选派4名刑事执行业务骨干前往第五师检察机关协助办理某专案,北疆各师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庭审,该案入选兵团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三是专项活动定点援。结合受援地区重大专项活动需求,加大专项支持力度。今年7月,抽调4名基层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参与兵团第五师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已立案侦查1件1人,助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二、推进人才互派“组团式”交流帮带。坚持既“走出去”又“请进来”,先后选派34名骨干援藏援疆挂职、锻炼,接收2名受援单位干警来鄂,在互动交流中互学共进。一是人才互派组团帮带。创新开展“双结双促”活动,31个检察院60名检察干警结对子、结亲戚,“面对面、手把手”帮带指导,为受援地区人才发展夯实根基。结对干警中,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2人荣立三等功,兵团第五师1人成为“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候选人。二是接收干警跟岗锻炼。采取“五个一”工作法强化来鄂干警跟岗锻炼,确定先进基层检察院作为锻炼基地,择优选定“一对一”带教导师,安排参与、主办重大案件,促进提升素能。三是双向互动优势互补。专门邀请山南市检察机关4名干警作专题报告,感人事迹引起强烈反响,实现单向援助向双向互动转变。

  三、开展教育培训“菜单式”定制服务。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近三年跟班培训受援地区干警129人次,推进司法检察理念更新。一是“输血”“造血”一体推进。举办新疆地区检察机关检察教官培训班,新疆及兵团53人受训,协助培育本地师资力量,增强自主培训能力。二是“帮干活”“教干活”同步落实。安排骨干师资边指导参与办案,边立足急需就地培训。仙桃市检察院业务骨干在兵团第五师挂职期间,多次专题讲授湖北公益诉讼做法,切实“授人以渔”。三是“点菜式”“网络化”互促深化。积极对接受援培训需求,“点菜式”设置课程,视频连线、同堂培训,网络化培训实效凸显。今年6月,省检察院邀请新疆干警,通过手机App,共同举办行政检察线上培训,以网络小切口打开援助新局面。

  选好用好援助干部 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最高检党组决策部署,以选好、管好、用好援助干部为重点,带着责任和感情全力支援西藏山南、新疆吐鲁番检察事业发展。

  一、把业务骨干选出来、派过去。做好援藏援疆工作,人才支援是重中之重。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选优配强援助干部队伍。一是把工作队长选强。明确工作队长从省检察院机关业务部门副职或相当职级干部中产生,按照自愿报名和组织挑选的方式决定。二是把援助干部选准。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了解援助需求,做到供需相适、因需施策。三是把援助干部选优。明确援助干部政治素质优、业务素质优、工作作风优、身体素质优的标准。2018年以来,共选派59人赴西藏、新疆支援。其中,在全国全省性竞赛中获奖的业务骨干24人,员额检察官29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14人。

  二、把“传帮带”的作用发挥好。援藏援疆工作做得怎么样,关键看援助干部的“传帮带”作用发挥得好不好。我们要求援助干部必须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办案,通过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等方式,带领受援单位干警在“案上练”。2018年以来,援助干部单独办理或“组团”办理各类检察监督案件1054件1431人,人均办案20件左右。二是带头“啃硬骨头”,主动接受急难险重任务、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传承湘检铁军“吃得苦、霸得蛮、耐得烦”的优良作风,引领受援单位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办难案,成功办理了扎囊县白鸡山非法采矿案等10余起重大敏感维稳案件。三是带头授课,通过业务培训、案件研讨、“一对一”结对等方式,帮助受援单位干警迅速提高专业素养。

  三、把援助队伍从严管理好。援助队伍长期在外工作,缺乏监督,也容易出事。我们落实“严管就是厚爱”,从三个方面严抓队伍管理:一是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常态化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援助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二是实行工作队长负责制,充分赋予其教育、监督和管理职权,发挥好工作队长在援助队伍中的“主心骨”作用;三是建立双向考核机制,由受援单位、选派单位共同对援助干部进行考核鉴定。2018年以来,湖南的援藏援疆干部无一人违纪违法。

  四、把援助干部的积极性保护好。受援地区条件艰苦,只有对援助干部厚爱一层,才能确保援助工作后继有人。一方面,对援助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记功奖励,让援助干部有奔头。2018年以来,先后有24名援助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其中3人被提拔为省检察院正副处长、3人被提拔为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18人晋职晋级;42人荣立二等功、三等功。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全力保障援助干部生活补贴等待遇,帮助援助干部解决家庭、生活实际困难,让援助干部“后方”无忧、安心工作。

  聚焦短板弱项发力 增强援助综合效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8年以来,广东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对口援助的决策部署,坚持真情援助、精准援助、全面援助,不断深化“六位一体”对口援助工作格局,持续提升援助综合效益。

  一、紧盯基层基础弱项,加强项目资金援助力度。坚持精准对接受援需求,定期与受援检察院座谈交流,健全日常信息沟通等八项机制。省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多次赴受援地区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受援单位现实需求。针对受援单位基层基础建设薄弱的矛盾困难,广东省检察机关将援助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大盘子”,急受援单位之所急,3年来累计援助项目30个。帮助西藏自治区墨脱、察隅两县检察院加强“两房”建设,助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喀什分院建成反恐维稳项目,实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第三师分院办公楼新址搬迁,升级改造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的案管赃证物管理室,填补了西藏自治区县级检察院赃证物管理系统的“空白”。

  二、紧盯检察业务短板,提升人才智力援助效益。充分发挥广东检察业务优势,与受援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案件互通共享、疑难案件会诊和案例研讨制度机制,针对疑难案例以及涉港澳案件问题,组织开展业务专题研究和指导。2020年,针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检察机关发展短板,援藏工作队深入调研、全面指导,形成了包含7份业务调研报告、13份工作指引、12份制度建议稿、7个精品课程、1份综合型实务手册等内容的《广东检察第五批援藏队成果汇编》,为林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份针对性操作性强、可复制的“广东经验”。加强司法办案协作,组织业务条线“线对线”精准援助,民事、公益诉讼等业务条线均与对口援助单位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先后选派57名业务骨干进行“点对点”指导。广州市检察院指导江西省龙南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客家围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广东检察“师资库”和“精品课程库”的资源优势,选派各业务条线优秀检察官开展“组团式”业务巡讲,大力推进“案训融合式”“滴灌式”培训,有效提升受援检察机关业务能力水平。

  三、紧盯理念滞后难题,发挥文化育检援助效能。加强人员互访交流,先后与对口支援单位开展交流互动8批158人,主动将先进理念、工作方式分享给受援单位。积极接收受援单位42名干警来粤进行岗位实践锻炼,量身打造培训方案,帮助开阔眼界、提升能力。组织广东“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与对口支援基层检察院进行支部共建,开展检察文化交流和“一院两品”(业务一品、党建一品)等活动,强化文化润检。粤藏两地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制作建党百年献礼视频“再唱山歌给党听”,共画民族团结同心圆,大大增强了两地干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