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政法要闻 > 正文

辽宁检察机关对于志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2021-08-19 09:58:15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333

正义网北京8月18日电(全媒体记者徐日丹 见习记者刘亭亭)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沈阳市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于志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