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了《关于印发智慧检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规范新区院智慧检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该工作规定,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政机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省、市检察院、新区及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本着简洁、节约的原则对新区院信息化建设的立项、审核、实施、验收、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予以规范。
该工作规定的实施,意味着天府新区检察院信息化项目规范化建设逐步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