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天新检新闻 > 正文

以案释法——“MY”火锅底料案

发布时间: 2024-05-06 09:51:27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26

  您喜欢吃火锅吗?是否也会在下班后,邀请三五好友一起,围着沸腾的红汤“大快朵颐”,享受舌尖的美味呢?


  案情回顾


  火锅是四川饮食文化的重要组成,火锅底料自然也成为巴蜀的重要“特产”。在成都,有一个响当当的火锅底料品牌,叫作“MY”,在川渝地区乃至全国都广受赞誉。高知名度在带来高收益的同时,往往也伴随着更高频率的被假冒、仿冒的风险。


  2022年7月,该产品所属食品有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生产假冒的MY火锅底料。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自2021年8月起,陈某甲、陈某乙购买了大量没有品牌的火锅底料和印有“MY”商标标识的包装材料,组织人员通过更换包装的形式生产、销售假冒的“MY”火锅底料,非法经营数额达470余万元。在生产窝点,公安机关查扣假冒的火锅包装材料10万余件。


  处理结果


  该案由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通过仔细梳理陈某甲、陈某乙等人的进出货资金往来及物流凭证,检察机关对犯罪团伙中的6名被告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六人均获有罪判决,刑期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八万至一百二十万不等的罚金。


  审查期间,检察机关坚持全链条打击犯罪,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包装材料来源,成功将非法制造印有“MY”商标标识包装材料的上游犯罪分子抓获归案。


  检察官说法


  “假冒”看似能获取短期利益,但最终一定会付出金钱与自由的双重代价!市场经营者应当秉承诚信经营原则,切莫为了贪一时之利,走上犯罪歧途。


  撰稿/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