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天新检简介 > 正文

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简介

发布时间: 2024-01-22 15:24:23   作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2986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于2019年12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是全国第三家、中西部地区首家自贸区检察院,也是全国首家以省域自贸区全域命名的检察院,属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院,行使基层检察院职权。目前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知识产权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0名,现有54人,其中员额检察官21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干警平均年龄32岁,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占65%,其中有博士1人,在读博士1人。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天府新区直管区内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执行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法律研究和法治教育宣传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职能。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自贸区(成都天府新区范围)自贸特质案件的办理;对自贸区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执行案件实行法律监督;对自贸区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开展法治教育宣传等综合性检察服务。

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一点一园一极一地”战略定位和重大要求,牢牢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一年夯基抓规范、两年创新树品牌、三年领跑立标杆”为总体目标,努力将新区检察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检察院,为实现“新时代公园城市典范”“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样板”“成都未来城市新中心”等战略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中贡献检察力量。

0

0

  • 上一篇: 没有了
  •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