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拟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法治宣传产品设计与定做服务项目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法治宣传产品设计与定做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为我院提供天府新区检察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法治宣传产品设计与定做服务。设计方面突出地域文化、知识产权宣传、法治文化,能够提升突出天府检察知识产权品牌,具有宣传天府中央法务区检察服务中心作用。
意向供应商应在3月27日前安排工作人员通过下述联系人了解具体情况。
三、采购预算:2.5万元以内。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申请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生产制作、配送等服务。
3、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项目方案及报价递交时间:2023年3月28日12:00前。
七、本采购供应商确认方式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的可行性和报价的经济性进行民主评议,最终结果将在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官网财政信息栏目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综合评分明细表见附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715号2栋
联 系 人:曾老师 卢老师
联系电话:028-60655093 028-6065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