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依法对殷俊不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 2022-01-19 14:58:58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408
2021年11月17日,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殷俊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但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决定不批准逮捕。
0
顶
0
踩
上一篇:
依法对程玖灵、王雪娇等3人提起公诉
下一篇:
依法对张嘉祥批准逮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