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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上海检察机关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二十条

发布时间: 2021-04-30 14:10:43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100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创业板将接棒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目前,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累计突破百家,科创板建设已站上新台阶、新起点,为我国资本市场全面推进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奠定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基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和政策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顺利运行,有效对接新《证券法》,推动资本市场稳健运行,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科创中心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和保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经过前期走访调研、听取相关部门及专家意见建议,最终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深化服务保障科创板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框架和内容介绍

《意见》共五部分20条,包括建立健全检察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导、提供高效检察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等4个方面的内容。


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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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上海市检察机关必须主动融入大局,及时找准定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保障证券发行上市、信息充分披露、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提高违法犯罪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各项改革措施,在推动上海金融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同时,促进资本市场各方参与主体依法履职尽责,以法治为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保驾护航,切实回应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及新《证券法》实施背景下资本市场改革与治理的检察需求。


主要围绕建立健全与科创板及注册制相适应的检察机制,聚集实行集中管辖、完善“三合一”机制、畅通线索移送、深化专业化办案、探索公益诉讼、助力失信惩戒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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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对涉科创板案件实行集中管辖。重点回应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案件类型设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的要求,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三分院的职能优势,集中管辖本市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案件,加强执法标准统一。

完善“三合一”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对涉科创板案件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金融检察办案机制。依法履行对民事、行政案件的检察监督职能,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

建立健全与金融法院案件线索移送研判机制。提出畅通与金融法院在办涉科创板民事、行政案件中犯罪线索的同步移送机制,实现早发现、早研判、早治理。

深化专业化办案机制。强调发挥最高人民检察院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及上海市证券期货金融检察办案团队以及检察外脑的作用,构建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实现“专家、专业、专人”办理涉科创板案件。

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重点回应《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探索在资本市场等金融秩序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特别是在违规披露、市场操纵等涉众型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中试点提起公益诉讼。

助力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重点回应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中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检察机关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的法律处理决定,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履行对信息披露的诚信义务。

主要围绕保护创新、惩治犯罪、规范中介机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保障跨境证券执法以及发挥典型案例作用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治引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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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提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精神,严格区分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边界,审慎甄别合法创新和以创新为名掩盖风险规避监管的违法犯罪活动。

依法惩治涉科创板证券犯罪。提出加强穿透审查并依法严惩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过程中的犯罪行为,提高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犯罪成本,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规范证券中介机构依法履责。重点强调明确各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边界,通过责任追究、检察建议、法治宣传等方式,促使中介机构依法履职。

加大科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出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权、著作权等严重妨害科技创新发展的犯罪行为。审慎处理科创企业在发行上市审核阶段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切实维护科创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为跨境证券执法司法提供检察保障。重点回应新《证券法》国际证券监管、司法合作等制度安排,依法处理跨境交易带来的司法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为跨境证券执法、司法提供检察保障。

以典型案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对具有规则引领和市场导向作用的涉科创板案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方式,为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中科创板、创业板的类案办理提供参考,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主要提出上海市检察机关积极为各类涉科创板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专业的检察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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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市场主体完善合规体系。明确提出持续深化综合治理,通过案件办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协助市场主体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合规体系。

有效预防证券市场违法犯罪。提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为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及中介机构提示法律风险和责任,有效预防证券违法犯罪风险。

为科创企业提供专门专业检察服务。提出依托上海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检察办案团队,探索在本市各科创园区设立检察服务点,主动对接科创企业法律需求。

加大证券投资者保护力度。提出通过证券公益诉讼、法治宣传、规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途径,有力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

主要包括加强与交易所、金融监管、司法机关之间的衔接合作,完善防范涉科创板金融风险配套机制等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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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金融检察大数据功能。提出完善上海金融检察“大数据”系统,为涉科创板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提供信息支持,并探索建立涉科创板自律监管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机制。

优化证券执法司法衔接。加强与中央驻沪金融监管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沟通,积极推进挂职交流,共同提升证券执法司法能力建设。

提升风险前瞻性研究能力。强调充分发挥上海金融检察研究中心、上海检察智库作用,深入研究前沿法律问题,促进调研成果转化,为防范证券市场违法犯罪及完善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