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朱某某、赵某某在不具备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资质情况下,代理黄某某等人在重庆经营的“易随配”“一字板”“决战5000点”等APP平台,向客户提供股票配资业务等证券交易服务,收取保证金、手续费、利息等费用并利用“资金盘”与客户对赌获利。朱某某、赵某某还利用某商务咨询公司开展平台宣传推广、客户发展、资金管理等运营工作,并建立微信营销群,让工作人员冒充真实股民、股票分析师,引诱客户投资炒股。经查明,朱某某、赵某某共非法获利95.6万余元。天府新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对朱某某、赵某某提起公诉。
该案是天府新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跨川渝两地刑事案件。该院联合重庆市司法机关,综合运用提前介入、补充侦查等方式查清犯罪事实,准确区分非法经营罪与诈骗罪,有力打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从事证券交易违法犯罪活动,切实推动了川渝检察一体化办案协作。2021年5月,该案被四川省检察院、重庆市检察院评为“川渝检察协作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