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典型案例 > 正文

坚持“五化”标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3-02 10:51:38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682

 

坚持“五化”标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其在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天府新区检察院探索建立“五化”工作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走上“快车道”。一是坚持证据标准“明确化”,明确常发案件证据收集标准,筑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证据基础;二是坚持案件办理“高效化”,实现简案“快”办、类案“快”审,推行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法律文书一单式告知;三是坚持重点环节“规范化”,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建立检察官、犯罪嫌疑人、律师“三方在场”量刑协商机制,保障犯罪嫌疑人、律师权利;四是坚持量刑建议“精准化”,细化量刑标准和量刑幅度,健全量刑建议程序规范,提升量刑建议采纳率和认可度;五是坚持认罪认罚从宽“实质化”,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公开听证等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路径。

在办理郑某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鉴于将侦查机关认定的轻罪改变为重罪会大幅提高郑某某的刑罚,天府新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在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对郑某某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的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该案系天府新区检察院运用“五化”工作机制,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一次成功实践。在改变侦查机关对犯罪行为定性的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检察机关综合评估全案事实和证据,注重释法说理,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