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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某某、汪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

发布时间: 2021-03-02 10:45:03   作者:   来源:本站来源   浏览次数:729

 

易某某、汪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2020年4月,张某某因邻里纠纷对易某某的头部、手部、背部砍了70余刀,造成其重伤二级。案件发生后,易某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及工作能力,其子汪某某因目睹案发过程留下严重心理阴影,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受理国家救助申请后,天府新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认定易某某、汪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给予77892元的司法救助。

该案系天府新区检察院首例运用“国家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救助刑事被害人案件。天府新区检察院在此案基础上,强化个案到类案的经验总结,构建“国家司法救助+社会化救助”的多元共助工作模式。“多元共助”工作模式的成功运用,充分显示了检察机关创新参与社会治理的智慧和担当,体现出检察机关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独特作用,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国家的关怀、司法的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