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采购采拍摄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法治宣传视频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法治宣传视频项目
二、采购内容:
见附件项目要求。
三、采购预算:4万元以内。
四、资金来源:已落实。
五、合格采购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采购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申请人与其他采购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采购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六、项目方案及报价递交时间:2023年2月6日14:00前。
本项目文件需提供比选文件(本项目为综合评分法,详见项目要求)。文件递交方式可以通过现场送或快递形式。
七、最终结果将在四川天府新区检察院官网财政信息栏目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八、其他要求:
详见项目要求。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北段715号2栋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7177072